2022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市院及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聚合力、拓案源、强基础、重监督为抓手,积极、审慎、稳妥推进着各项工作开展。全年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3件,立案8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80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检察长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起诉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一
在各领域做好公益诉讼工作
紧紧围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环境保护税征收”“城镇燃气供应”等专项活动,在各领域发挥好、落实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办案,督促恢复林地、土地57.6亩,清理河道垃圾、农村生活垃圾30余吨,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和畜禽养殖户20余家,督促整治餐饮商户和校园食品安全隐患30余家,挽回国有财产损失40.1168万余元。
立足林业资源大县特点,联合陇县关山草原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陇县林业局、宝鸡生态环境局陇县分局等相关单位召开了关山草原公益诉讼保护工作联席会,共同会签了《关于建立草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在组织召开的关山草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听证会上,向相关单位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并得到县委主要领导的批示。
联合陕西陇县秦岭细鳞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陇县林业局、陇县市场监管局、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陇县分局等单位会签了《关于建立细鳞鲑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达成做好细鳞鲑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共识,提高履职能力,实现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双赢”“多赢”“共赢”,积极推进陇县生态文明建设。
与审计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依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职能作用,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保护国有财产安全。
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助力环境保护税征收工作,依法保护国有财产安全,激励企业节能减排,促进高质量发展,切实服务“双碳”目标实现,开展环境保护税征收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共发出检察建议6份。
扎实开展“城镇燃气供应”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行动。走访了陇县重点燃气企业:陇县安燃气业、陇州液化气站,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助力全县燃气供应工作安全有序稳定发展,做好、做实检察服务民生保障工作。
积极探索“公益诉讼+行政监管”模式,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检察建议为依托、以会商协作为保障,助推古树名木资源保护形成合力。通过深入调查走访就县域内发现的多处古树树体及其周边遭受害虫噬咬、垃圾污染、火灾隐患等相关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书11份。
在合力中做实公益诉讼工作
二
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虎林多次对陇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行专题视察调查,陇县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汇报会在陇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与会代表听取了题为《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主动服务县域生态发展》的专题汇报,均表示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认可与支持。
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交流、移送相关案件线索,并建立外部沟通协调配合机制,主动走访相关行政部门就案件线索移送、信息互通共享等方面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先后与县审计局、监察委、法院、烟草局建立了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举行了特邀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聘请水利、烟草、土地、环保等多个领域专业人才兼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建立了一支专业化的公益诉讼志愿队伍。
三
在宣传中突显公益诉讼工作
充分利用传统普法宣传与网络平台等宣传公益诉讼工作,结合日常工作在二类以上网媒、纸媒刊发各类宣传稿件26篇;在宝鸡检察、西部法制报等报刊发布调研文章3篇;拍摄了公益诉讼主题宣传片;1份检察建议获评2022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撰写的关山草原公益诉讼保护信息被省院微信平台采用;办理的《陕西省陇县人民检察院诉蔡某某等2人盗掘古墓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典型案例入选正义网千案展示。
这一年,陇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牢记守护公益的初心使命,以司法办案实际质效增进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道阻且长,行则将至。2023年,陇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团队将继续能动履职,以维护人民群众和公共利益而努力,不断开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