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位于陕西省宝鸡市西北部,因地处陇山东坡而得名,是陕西西部重要的生态屏障。近年来,陇县坚持生态立县战略不动摇,不断健全生态功能体系、生态城乡体系、生态产业体系、生态文化体系、生态治理体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污染防治、监管执法和全民共治为抓手,抓重点、攻难点、破盲点,坚决打赢四大保卫战。
党建引领生态环保发展
陇县分局党组始终把党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从“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高度出发,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党建为引领,促进生态环保工作长足发展。陇县分局党组、局机关党支部召开党组会95次、支委会60次、党员大会52次、班子成员讲党课20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8次、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5次、集中研究党建工作34次,在全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共谋发展。
强化监管保护生态环境
铁腕治霾:全县摸排查出100户“散乱污”企业,改造升级13户,清理取缔85户,搬迁入园2户,实现整治目标任务清零:治理汽修废气7户,治理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及改造储油罐双层罐14户,完成煤改电任务25024户,煤改气1077户;拆除锅炉224台,治理餐饮油烟277家。发放夏秋季秸秆禁烧通告2000余份;推送秸秆禁烧警示宣传90万条;检查渣土运输车110余辆次;治理高排放机动车污染588辆次;收缴烟花爆竹5箱;落实“6个100%”抑尘措施35户;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24家,启动、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7次,落实Ш级应急减排措施7次。
守护青山: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守生态保护红线,治理矿山25户,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6次,整治自然保护区违规违建小水电2个。
重拳治水: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按照“两断三清一恢复”标准,强制拆除非法砂场5户,行政拘留1人;建成南岸新城污水处理厂和陇县中医医院、陇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城区2个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2万吨,污水处理率达到95%,出水水质达到黄河流域综合排放标准一级A类排放标准限值。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和千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建成农村污水处理人工湿地45个,建设中水回用人工湿地公园1处、淖池12个,建设组合渗滤湿地1275平米、表面流湿地23498平米、池塘湿地2254平米、一级潜流式人工湿地4812平米、二级潜流式人工湿地2444平米,新增水面1.2万平方米。
科学治土:严格落实“土十条”,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启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项目建设。申报产废企业8户;编制《陇县原小马夫沟金矿和原八渡镇铜钼矿选厂及堆渣场土壤污染调查实施方案》,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强化土地利用管理,严控农药使用量,完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环境执法: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一般性巡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节假日检查与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等形式,检查企事业排污单位环保治理设施64台(套),行政处罚79件、罚款283.84万元;查处各类群众信访投诉657件,扫黑除恶上报问题线索29个,查办“三书一函”转办件32件。
能力建设:投资1800余万元,在9个镇建设空气自动监测站9座,为环境决策、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提供详实的数据资料和科学依据。
环保宣传:组织环保宣传活动300余次,发放环保知识读本4000余册、宣传彩页3000张、环保手提袋3000个、门帘3000个、围裙3000个,悬挂宣传横幅10余条,展出宣传展板36面,签名墙1面,现场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在全县营造了“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生态文明普惠全县人民
2019年11月,陇县被表彰命名为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良好的生态优势正逐步转变为生态红利和发展活力,绿水青山也正在源源不断地转化为金山银山,“生态陇县”正在加速崛起,越来越多的人们享受着“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带来的人与自然和谐之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