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祁县位于山西中部,明清时期伴随晋中商帮的雄起,一跃成为富甲全国的金融中心。商业的蓬勃与生活的富足为文化艺术的繁荣提供了充足的动力。社火作为集音乐、舞蹈、戏剧于一身的大型游艺表演,因其丰富的节目、红火的场面、敬神驱疫的吉祥寓意而受到祁县商人的热烈追捧,演出规模愈大,表演技艺愈高。如今,祁县社火作为晋商文化的代表,已经成为祁县以及山西的重要文化品牌。 现今祁县社火中常上演的舞蹈约有十余种,大致分为棍杖舞、拟真舞、走步舞三类。它们对社火音乐的存在方式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社火音乐并非一种特定的音乐体裁,而是一种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的多元存在。在音乐文化生活日益丰富的今天,祁县社火音乐虽然呈现出传统音乐与现代音乐的融合,但始终保持着以祁太秧歌、锣鼓音乐和八音吹打为主体的一般特征。隐藏在这种现象背后的,是祁县人民对于本地民间文化的强烈认同与坚守。管弦乐队、流行歌曲是祁县社火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是祁县人民乡音民风的真实反映,为祁县社火表演增添了活力。 另外,根据美国先锋派作曲家约翰·凯奇的理论,祁县社火中充斥着的各种欢呼声、交谈声、鼓掌声、脚步声,甚至所有观众内心产生的音声反应同祁太秧歌、锣鼓音乐、八音吹打等共同构成了社火表演的音声环境,完全可以被视作特殊的社火音乐。 从祁县社火音乐的作用来看,它不具有一般舞蹈音乐担任的推动情节发展、呈现舞蹈动作、激发舞者创作等功能。它同社火舞蹈的配合较为疏松,舞蹈和伴奏音乐之间少有固定搭配,音乐内容与舞蹈表现关联不强。论其原因,与祁县社火舞重造型艺术、轻情节发展,重自我宣泄,轻动作程式的特点是分不开的。 作为山西两大社火,以祁县社火为代表的晋中社火同晋东南迎神赛社有着显著差异。祁县社火规模小、时间短,强调自娱性、即兴性,世俗性较强。晋东南赛社规模大、时间长、强调祭祀性、程式性,宗教性更强。两地的地理环境、鬼神信仰、经济发展状况以及乐户遗存都是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 祁县社火与本地文化艺术渊源深厚。祁太秧歌于明清时期脱胎于祁县社火,并在社火表演中逐渐发展、成熟。随着艺术形式的日渐完善,祁太秧歌中出现了大量描写祁县社火场面的曲目,再度反哺祁县社火,丰富了祁县社火的节目类型。祁县社火与晋剧同源而生。祁县社火吸纳晋剧的曲牌音乐和人物造型,晋剧表演体现祁县社火的道具与技艺,二者相互借鉴、相互影响,为祁县社火和晋剧的传承、发展构筑了双赢局面。 祁县社火是祁县民众依赖并结合他们所处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创造出的属于自己的文化。勇于开拓、义在利前的晋商精神,施恩拒报、劝人向善的重德精神,共同商酌、万众一心的团结精神,热血激昂的鼓动性,都在祁县社火表演中有突出表现。 现今的祁县社火表演可以用花团锦簇来形容。然而,这并不能掩盖祁县社火面临的大量传统技艺和古曲牌失传的危机。如何传承、保护祁县社火,是祁县县委、县政府和社火艺人亟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