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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人民政府 县政府文件 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网站编辑 2022-11-01 18:23)
文章正文

解读链接:图解:《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陇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陇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8日

陇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精神,加快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步伐,推动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切实保障全县适龄儿童、少年享受更加优质公平的教育,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教督〔2019〕5号)和《宝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通知》(宝政教督办〔2019〕4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质量为目标,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健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缩小区域、城乡、校际、群体差距,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局调整,以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为着力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二、总体目标

巩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成果,立足体制机制创新、薄弱学校改造、优质资源共享、大班额化解、师资队伍建设、教育质量提升等重点任务,全面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合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师资配置均衡化、教育管理精细化、教育评价科学化、教育质量优质化,教学手段信息化”的目标,各项指标达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要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通过省级评估和国家督导认定,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机制。完善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确保学校日常运营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日常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力争每年有所增长。推进实施年度考核制度,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全县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全县小学段无失学、辍学,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8%以上。切实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全覆盖,建立教育联盟,逐步探索教育集团管理模式,促进城乡学校紧密联动发展。聚焦县域内教育薄弱学校,创新管理模式,使优质资源向教育薄弱学校辐射,有效缩小校际差距,逐步实现全县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全覆盖。

(二)合理配置资源,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优质均衡。统筹县域城乡教育资源,修订完善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并分步实施。优化重点镇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学校与城镇规划的高度融合。统筹实施推进一批学校建设项目落地,化解城区学校大校额、大班额,达到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不超过2500人,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的要求。坚持城乡统一的办学标准,重点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对学校音乐、美术等专用教室的优化和建设。积极推进“优质资源班班通”,实现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进一步改善、更新中小学信息化教学设备,积极构建中小学校园数字化环境,完善以校园网、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远程录播教室“一网三室”为特质的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框架建设。加强“智慧校园”建设,引导教师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提高设施设备利用率,实现学校管理和教学的信息化。

(三)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城乡师资队伍均衡。严格执行编制管理政策,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配编标准。县教育体育局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报机构编制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后实施。进一步完善教师招聘制度和吸引高层次人才机制,鼓励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有计划地加强音乐、体育、美术等专业教师的招聘工作,使每所学校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艺专任教师数达0.9人。推进教师队伍管理改革,不断完善县域内教师校际间合理流动机制,健全教师流动管理办法,持续加大城乡学校教师交流力度。扎实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分层次、分类型推进教师培养工作。健全师资培训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的规定。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确保每所学校每百名学生有1名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精心打造名师、优秀班主任等队伍,健全评选、考核和奖励办法,搭建名师展示舞台,充分发挥名师示范辐射作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校长选任制度,规范校长的选拔、任用、交流、培训、监督、评议和考核奖惩工作,提高校长整体素质。

(四)深化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创新德育内容、途径、方法和评价机制,不断提高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挖掘陇县人文资源,推动地方课程建设。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努力形成体现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建立完善校园文化保障机制和检查评估制度,推动学校文化建设,着力打造校园文化品牌。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坚持“五育”并举,切实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改革课堂教学方式,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落实科研兴教战略,积极推进校本研修制度建设,推进小班化教育研究。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进一步增强依法办学、依法治教意识,健全并执行学校章程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全面落实课程标准,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切实加强和完善招生政策,严格执行就近入学制度,落实定向招生计划。

(五)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保障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益。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逐步提高和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和范围。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体系,落实扶贫助学长效管理机制,维护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入学权益。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捐资助学,形成健全的资助体系,确保贫困家庭学生完成义务教育。建立健全随迁子女教育保障机制,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依法保障特殊教育,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全县教育整体发展之中,落实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人均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要求,学校无条件接收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确保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六)强化平安校园建设,全力保障校园和师生安全。全面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健全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开展常态化安全教育和专项活动,努力打造管理规范的平安校园。坚决杜绝校园欺凌和伤害,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健康心理。强化门禁制度,实行封闭管理,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与纠纷,定期开展管制刀具等危害性物品排查工作,杜绝学生伤害事故发生。扎实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风险排查和整治。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行为,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不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从即日起至2021年9月)

制定印发《陇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任务职责。成立我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动员会,部署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进一步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建立创建项目管理制度,所有项目均明确时间、进度及责任人。多渠道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对照指标体系,组织各镇校逐项开展自查摸底,明确各校现状,按照标准要求,找准不足和短板,并汇总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和台账。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1年10月至2023年8月)

按照问题清单和台账,细化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整改提升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实施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建立倒逼机制,分类分层、一校一策,全力推进整改提升目标。县推进办根据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和教育经费统计数据,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信息库,并进行测算,将差异系数及相关问题报告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解决具体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部项目评估达标。根据上级评估要求,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文件、计划、方案、总结、报告、表册等档案资料。对照评估内容和标准,县推进办组织对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状况进行自查自评,自评结果达到省级评估标准后,填写《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申报表》,并将县级自评报告、申报表在陇县政府网等网站和媒体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申请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督导复核。

(三)督导验收阶段(2023年9月至2024年11月)

2023年10月前,接受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督导复核,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工作。2024年3月前,将《陇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自评报告》等申报资料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对照职责、标准自查完善,全面做好省级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待省级督导评估验收通过后,于2024年11月前接受国家评估认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力推进工作落实。为有力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县上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编办、县教体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公安局、司法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审计局、生态环境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部门及各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推进办)设在县教体局,县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推进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镇、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也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建立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强领导。

(二)加强保障,均衡安排教育资源。强化义务教育公共财政经费保障机制,设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专项经费,保障所需资金。集中人力、物力抓整改,推进教育在建项目建设进程,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建立创建指标监测、预警、整改机制,巩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果。

(三)加强宣传,形成正面舆论合力。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正确导向作用,广泛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介,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宣传活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合力攻坚的工作氛围。

(四)加强督查,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完善以年度综合考评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县上将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履职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显著的部门、镇、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相关部门和领导予以严肃问责。

附件:

陇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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