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322016007303P/2022-00062
发布机构: 教体局
生成日期: 2022-02-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 2022-02-10 09:21:48 浏览次数:次
一、机构概况
宝鸡市凤翔区教育体育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办公地址:凤翔区雍兴路南段东侧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08:00—12:00,14:00—18:00; 7月、8月:08:00—12:00,15:00—18:00)
联系电话:0917—7212245 传真:0917—7212245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教育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检查监督。
(二)负责全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民族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与协调管理。指导全区教育体育改革,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研究提出全区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意见建议,指导协调全县教育体育工作。
(三)制定各类学校设置标准、管理办法和教育教学要求,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规范办学行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执行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执行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意见和教学评估标准,促进普教职教协调发展。牵头负责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收费、学生资助的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经费统筹管理。负责监督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管理使用。负责全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六)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校园足球工作。
(七)负责全区教师工作,执行国家关于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八)负责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
(九)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宣传统战和安全稳定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学校的稳定工作和安全教育,协同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中小学后勤服务保障和管理工作;指导教育学会等社团工作。
(十三)负责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承担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信息
局党组书记、局长
纪宗卷,男,汉族,中共党员,1967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宝鸡市凤翔区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管:局党组和局全面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穆宏亮,男,汉族,中共党员,1974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
主管:项目建设、电化教育、妇联、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小斌,男,汉族,中共党员,1966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
主管:学校、幼儿园安全及周边环境安全,中考考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体育、文艺、卫生工作,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局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长
张宏军,男,汉族,中共党员,1971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
主管:信访、政风行风、纪检监察工作。
局党组成员
赵爱武,男,汉族,中共党员,1970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
主管:高中教育,党建工作,体育工作高考考试、共青团工作。
四、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局党组、教体局、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印章管理。
2.负责文件签收、传递、催办、归档和印发文件审核工作;电子政务外网办公系统、社会信用信息系统、OA办公系统文件上传维护工作,年度档案归档管理。
3.负责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法治政府建设、两案办理、计划生育、保密、教育宣传工作。
4.负责区对局目责考核任务的分解落实、督查督办。
5.负责局机关月度重点工作计划的拟定以及上月工作的完成督办工作。
6.负责局党组会、局务会、机关会组织与会议记录。
7.负责做好机关环境卫生、值班及信访接待协调工作,负责会议室、值班室、文印室管理工作。
8.负责教体局扶贫包抓工作联络、协调、组织工作。
9.组织协调机关及相关基层单位履职“国卫”、“国文”创建的路段包抓工作。
10.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安排和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人:李海龙 联系电话:0917-7212245
(二)党建办
1.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区委和局党组的各项决议、决定。
2.负责研究起草党建方面的材料,负责系统党务文件的收发、办理、回复,做好党建资料的归档、保管。
3.负责局机关支部建设,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各项生活制度。
4.负责党内年报,做好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培训、党费收缴、党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
5.负责指导督促基层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党内各项制度,持续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标准化建设。
6.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高党建工作质量。
7.负责指导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全系统党建工作的年度考核以及党组织、党员评先评优等。
8.负责指导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以及抓党建促团建(队建)工作。
9.负责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蒲会勤 联系电话:0917-7211593
(三)人劳股
1.全系统师德师风建设。
2.教师招聘、调配,义务教育段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管理。
3.局管干部调配管理。
4.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聘用。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年度考核,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班子效能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
6.中小学教师,机关公务员培训管理。
7.教师评优树模,骨干体系建设,人才工作。
8.教职工工资待遇落实,教师退休、死亡人员待遇报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管理,“两类人员”工龄补助发放。
9.教职工请销假管理。
10.教育系统机构设立,中小学校编制管理。
11.语言文字工作。
12.离退休干部管理、慰问,统战工作。
13.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
14.教育系统人事信息统计。
15.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维护。
联系人:李旭哲 联系电话:0917-7211397
(四)基教一股
1.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区基础教育工作,制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
2.负责并指导全区各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学校精细化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3.负责系统内教育目标任务考核管理。
4.指导全区校车安全管理。
5.研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协助做好学校布局调整。
6.负责小学、初高中学籍管理,负责义务段学校学区划分。指导学校招生,做好义务段控辍保学工作。
7.管理和指导特殊教育工作。
8.负责并指导中小学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负责国防教育和学生的劳动观念培养工作,负责组织全区性的文艺展演等活动。
9.负责指导本系统普法,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国文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学前教育股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依法管理全县学前教育工作。
2.组织拟订促进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制订《凤翔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全县各类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建立评估督导制度,加强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升办园水平。
4.负责全县各类幼儿园的评估分类工作和示范幼儿园的创建工作;负责全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申报认定和奖补政策落实工作;指导学前教育教师、园长的继续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工作。
5.指导和推动幼儿家庭教育,协同卫健部门开展3—6周岁儿童家长的科学育儿指导。
联系人:马军卫 联系电话:0917-7219775
(六)监察室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开展教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职责,对落实局党组决策部署不力或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督查问责。
3.查办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及教职工的违纪违规案件。
4.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
5.受理和调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等问题,对来人来访及网上信访等信访事件进行处置,做好信访问题的调查了解、协调处理、回复上报、办结归档等工作。
6.落实好包镇督查任务。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杨根让 联系电话:0917-7211392
(七)体育股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2.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
3.制定体育后备人才发展计划,完善网络布局和项目设置,发现、培养、输送体育苗子,举办、承办、参加各级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开展反兴奋剂工作,指导青少年体育竞赛工作。
4.指导体育产业发展和经营活动,提高体育彩票销量,促进体育产业发展。
5.负责体育协会和公益性体育俱乐部的资格审查。
6.负责中、省体彩公益金项目和全民健身工程项目申请和实施。
7.负责高危体育项目(游泳池)的日常监管,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刘明 联系电话:0917-7211310
(八)成教办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实施办法,负责管理12个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166个村(社区)教育学习点 开展工作,促进全区职成教育发展。
2.统筹职成教育资源整合,制定全区社区教育计划,管理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工作,推荐评选百姓学习之星、全民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学习型家庭、优秀社区教育学院、先进社区教育单位评选认定工作,负责 社区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
3.负责管理中职学生学籍系统、中职专业设计管理系统、职工教育统计系统、中国社区教育网、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交流平台建设工作。
4.负责全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管理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牵头五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顿,配合区处非办开展非法集资工作。
5.负责职教中心社会培训和社区教育培训活动开展,助力县域经济发展。
联系人:王军 联系电话:0917-7211221
(九)财务股
1.负责教体系统争取国投及招商引资工作。
2.负责全县各类教育体育经费管理、使用、监督工作。
3.负责全县教育事业统计、教育经费统计工作。
4.负责教体系统采购审批、备案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5.负责全系统内控及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
6.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7.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人:刘涛 联系电话:0917-7211280
(十)项目办
1.负责中省市区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方面政策、法规和制度的贯彻落实。
2.负责教体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体规划编制、项目申报等工作,制定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3.负责教体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可研、初设、定点、报建审批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4.负责指导建设单位做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程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5.负责建设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6.负责建设项目预算、决算、工程量变更的审核,小额建设项目的备案审批工作。
7.负责项目类固定资产投资等相关工作。
8.负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系统日常维护、数据信息填报、基建报表的报送。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张春哲 联系电话:0917-7217357
(十一)脱贫办
1.承担区教育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2.制定教育脱贫专项工作方案,编制落实教育脱贫年度计划,细化落实教育脱贫政策措施。
3.协调解决教育脱贫实施中的问题。
4.统筹协调全系统教育扶贫工作(部署安排、收集汇总、上报等)。
5.联系区扶贫办、市局扶贫办、“双百工程”帮扶高校。
6.完成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人:杨亮联系电话:0917-7211267
(十二)基教二股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法规。督促高中学校制定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并监督学校贯彻落实。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2.管理和指导高中教育改革政策的执行和落实工作。
3.负责高中招生政策的落实,招生计划的制定、实施。
4.统筹指导、实施全区高中阶段教学质量的巩固提高工作。
5.制定高中阶段常规管理文件,指导、督查常规管理工作。
6.负责高中段学生学业水平教学以及管理工作。
7.负责高中阶段学生德育、安全、国防、法制教育等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杨亮 联系电话:0917-7211570
(十三)督导办
1.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督导工作。
2.对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实施素质教育情况及控级保学工作进行督导。
3.对全区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水平进行督导评估。
4.对辖区内教育经费安排、学校设置、教师队伍建设以及被督导学校校长的任免等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5.对全区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6.履行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其他职责。
联系人:袁武堂
(十四)安稳办
1.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维护社会稳定、安全保卫、消防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负责拟订教育系统预防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3.负责系统内的安全教育及反邪教、扫黑除恶、应急管理、护校安园、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指导全县师生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培训及管理,校园安全防范建设,安全事故预防工作。
联系人:邵鼎金 联系电话:0917-7212286
(十五)教育工会
1.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
2.依法维护教职工民主权利,开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健全民主制度,加强民主监督。
3.保障教职工生活福利,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开展教职工互助互济活动,搞好困难教职工补助。
4.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坚持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勤俭节约、讲求实效的原则。
5.维护女教职工和儿童合法权益。
6.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联系人:王亚杰 联系电话:0917-7211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