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反对和抵制陈规陋习,在全社会推动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县委宣传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出台了一系列移风易俗优惠政策。
一是多措并举降彩礼。参照党员干部红白事办理相关规范,倡导各镇(村)实行婚丧嫁娶事宜报备制度,从严管控宴席规模,劝导群众将彩礼降到十万元以内。对配合降低彩礼、推进移风易俗的新婚夫妇,县人社局和各镇要在提供公益性岗位时对其家庭成员优先考虑;对愿意自主创业的新婚夫妇,由县财政局出台鼓励政策,优先提供免息、低息或贴息扶助贷款;住建局对带头抵制高价彩礼的新婚夫妇,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中优先考虑,在购置商品房时协调开发商给予更大优惠;县劳动就业局对带头抵制高价彩礼的新婚夫妇,优先提供技能培训,优先推荐就业;县委文明办对带头抵制高价彩礼的新婚夫妇要大力宣传,在评优树模中优先考虑。
二是限定标准反铺张。全县婚丧事严格执行“限高”标准,倡导举办婚事不提前请吃,婚嫁喜宴不超过一天,宴席规模控制在20桌以内。宴席标准城区控制在每桌700元以内,农村自办宴席每桌控制在400元以内(含烟酒)。举办丧事原则上不超过3天,提倡不请吹鼓手,不办酒席,不做佛事,不办答谢宴,杜绝薄养厚葬。不办生日宴、升学宴、谢师宴、乔迁宴。严格控制红白喜事礼金标准,同事朋友礼金不超过100元,旁系亲属礼金不超过200元。坚决抵制高价彩礼,坚持婚事新办,集体婚礼、低彩礼、零彩礼等普遍被干部群众接受认同。对民间“媒人”“红娘”进行规范管理,提倡“介绍费”原则上不超过2千元,坚决打击利用婚介推高彩礼、借机敛财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