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0808417N/2023-00010
发布机构:市政务公开办
发布日期:2023-01-05 09:17:05
名 称: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政发〔2022〕20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3-01-05 08:59:36 浏览次数:次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1〕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进一步丰富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解决好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加快建设高品质健康宝鸡,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为奋力谱写宝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力量。
(二)总体目标。通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爱国卫生整体联动格局更加优化,公共卫生设施不断完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持续改善,卫生城镇创建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健康宝鸡行动深入推进,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普及,影响健康的主要环境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治理;健康城市建设与卫生城市巩固提升有机融合,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广泛开展,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到2025年,人均预期寿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国家卫生镇覆盖率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达到100%、县城达到98%,国家卫生城镇建成区病媒生物密度达到国家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1.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加强城市环卫设施建设,抓好城市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实施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治理和提升工程,加大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顽疾部位综合整治力度,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人居环境。以村庄“八清一改”“八不八保”为重点,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实现村庄由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持续推进城市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完善市场环卫设施;逐步取消市场活禽交易,严禁野生动物交易;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开展对小餐饮店、小作坊等食品安全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全面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制度;严格农贸市场农药残留检测,做好市场疫情防控和日常消毒,强化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开展大气、水、土壤、噪音污染监测和治理,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与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状况评价。(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配合落实)
2.深入开展垃圾污水治理行动。认真执行《宝鸡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知晓率和积极性,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统筹治理,加强城乡污水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广分散处理和集中处理相结合、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实现污水集中处理。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技术,推进农药减量增效;健全回收网络体系,提升废弃农膜回收能力;鼓励发展农作物秸秆有机肥生产,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狠抓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提高粪污处理能力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严格医疗废物处置和医疗污水处理全过程监管,做到医疗废物收集、存贮、转运、处置规范化,完善医疗污水处理设施,严禁未经消毒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医疗污水排放。(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配合落实)
3.深入开展厕所革命行动。按照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稳步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管护机制,推动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探索粪污肥料化、污水达标排放等模式,解决好粪污排放和利用问题。统筹规划布局,合理新建城市公厕,加快公厕改造,健全管理体系,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厕所对社会开放。实施旅游公厕建设工程,提升便民设施和服务,完善标识指引系统,设置清晰标识和指引;创新应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推广旅游厕所数字地图。按照满足需要、功能齐全、安全卫生、便于管理的原则,实施学校厕所提升工程,提升规范化卫生管理水平。实施医疗卫生机构厕所整洁行动,持续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全面消除市、县、镇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旱厕。(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配合落实)
4.深入开展饮用水安全保障行动。加强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成全市供水水质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完善城乡饮水安全保障体系。持续做好城市自来水厂、居民小区末梢水水质监测,完善社区、小区、集镇、村庄、单位直饮水机饮水安全监管制度,逐步改造提升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设备。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生活污水、垃圾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处理处置,综合防治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强化生态综合修复。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及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减少小型分散供水人口数,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配合落实)
5.深入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行动。健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机制、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加强病媒生物监测,开展以孳生地环境卫生治理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制定针对性治理方案,落实治理措施,每年组织1次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开展不少于2次统一消杀活动,有效防控媒介传染病。落实食品“三小”(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熟食店)、公共场所“四小”(小旅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和宾馆饭店等重点行业“三防”设施建设。加强技术培训和宣传教育,形成全民知晓、全面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对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服务过程监理及防制效果评估工作,全面提升病媒生物防制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配合落实)
(二)崇尚新风,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6.推进健康科普新常态。常态化运行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传播机制,365天发布健康科普知识,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树立“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开展健康科普知识进村镇、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等“六进”活动,组织安全避险、急救逃生、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等培训,宣传疫情防控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筑牢传染病群防群控坚固防线。将健康教育纳入中小学健康课程,按规定配备专职校医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常见病、传染病预防科普教育,开展心理调适、伤害防范等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家校联动形成教育合力,家校共育促进学生成长,以“小手拉大手”促进全社会形成文明卫生习惯。(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等市爱卫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配合落实)
7.倡导健康生活新方式。引导群众积极践行《宝鸡市民卫生健康公约》《宝鸡市市民文明公约》,树立文明卫生意识,引导群众主动学习掌握健康技能,培养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理念,倡导“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和“减盐、减油、减糖”,坚持每天锻炼一小时,规律生活、睡眠充足,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防控慢性疾病。以多种教育教学形式对中小学生进行健康干预,科学指导学生有效防控近视、肥胖、龋齿等。(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体育局等市爱卫会各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配合落实)
8.营造无烟环境新风尚。加强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利用世界无烟日、世界心脏日等主题日广泛开展控烟宣传。开展烟草流行调查,推广规范戒烟干预服务,加快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家庭、无烟医院、无烟学校等无烟环境建设,规范设置公共场所禁烟标识,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出台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办法,公共场所无明暴烟头。关注青少年吸烟问题,打击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行为。完善戒烟服务体系,健立完善二级以上医院戒烟门诊服务功能。(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烟草专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配合落实)
9.践行绿色环保新理念。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科学引导群众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树立爱粮节粮等意识,倡导餐桌文明、拒绝“舌尖上的浪费”,实施“光盘行动”。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鼓励使用环保用品,大力推动塑料产品替代和限制使用,加快推进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等限制禁止工作,解决过度包装问题。积极倡导珍惜水、电等资源能源,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爱卫会各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配合落实)
10.掀起全民健身新热潮。巩固提升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市建设成果,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体育健身设施,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广泛组织开展“美丽渭河动起来”等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动员群众积极参加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居家健身方法。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数占全市总人口数比重逐年增加,《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居民群众“15分钟健身圈”全面形成,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市体育局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配合落实)
11.完善心理健康新体系。健全重点传染病、洪涝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的心理健康监测与危机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深入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模式。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探索高危人群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措施,提升心理援助热线标准化管理水平。规范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管理,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支持拓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等志愿服务,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自我调节技巧宣传教育。(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配合落实)
(三)加强社会健康管理,推进健康宝鸡建设
12.深化卫生城镇建设。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推动将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复审有效结合,出台宝鸡市卫生镇街创建复审等“两办法、四标准”。对照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卫生县、卫生乡镇新标准,不断巩固提升卫生创建成果,支持鼓励各县区开展卫生镇村建设,强化卫生创建常态长效管理,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切实提升建设质量。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理念,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优化国家卫生城镇评审流程,提升工作效率,破解管理难题,打造优美生产生活环境。(市卫生健康委、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配合落实)
13.深化健康城镇建设。深入推进健康宝鸡17项健康促进行动,接续开展健康城市、健康县区、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县建设。针对影响健康的环境因素和主要健康问题,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估机制,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结合健康宝鸡行动评价指标体系,制订出台并不断完善城市卫生健康、法治、教育、社会保障、交通、食品、药品、体育健身、养老服务等各领域的综合策略和干预措施,打造一批健康示范城镇,推动爱国卫生工作提质增效。(市卫生健康委、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配合落实)
14.深化健康细胞建设。积极挖掘和培养健康细胞建设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扩大健康细胞建设覆盖面。扎实开展影响群众主要健康问题和主要危险因素基线调查、全人群慢性病分类精准干预与效果评价、三高共管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试点等重点工作,统筹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133”突出问题,着力提升健康细胞建设内涵,推动全社会健康环境改善、健康服务优化、健康教育普及和健康行为养成。(市直机关工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卫生健康委、宝鸡军分区保障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配合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探索建立评估评价机制,市爱卫会将每年度进行评估报告。市级相关部门、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推进本领域爱国卫生工作。各县区、市级各相关部门、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强化监督检查,建立通报机制,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工作滑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在职能优化、工作力量、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各镇(街道)、村(社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普遍健全爱国卫生组织机构,依托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立专兼职爱国卫生人员队伍,筑牢基层网底。市、县财政部门要安排一定工作经费,保障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镇建设、健康教育和促进、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病媒生物防制等爱国卫生运动相关工作顺利实施。
(三)创新方式方法。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创新“互联网+爱国卫生”工作模式,提高科学决策和精细化管理能力;加强爱国卫生运动与基层治理工作融合,依托“爱国卫生月”“周末月末卫生日”等活动,推进网格化管理,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镇”“健康城市试点市”成果。各文明单位、卫生镇、文明村镇、卫生单位要把爱国卫生运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带头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四)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平台,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报道,以“动员起来、组织起来、行动起来”为口号,发动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使各行业和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爱国卫生运动中来,营造全社会重视、全民众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和幸福感。
宝鸡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