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0808417N/2022-01648
发布机构:市政务公开办
发布日期:2022-12-08 08:39:23
名 称: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实行周末“延时服务”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政办函〔2022〕105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实行周末“延时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2-08 08:22:16 浏览次数:次
各县、区人民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按照9月21日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视频会议精神及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决定从2022年12月起,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实行周末“延时服务”,以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工作时间没空办,休息时间没处办”的困扰,最大限度满足办事需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市出入境接待分中心、市社会保障分中心、市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市运政服务分中心、市医疗保障分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县(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站、室)参照执行。
二、实施原则
按照“由少及多、逐步推开、动态调整”的原则,对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有关事项,实行周末“延时服务”。充分应用综合窗口和帮办代办服务,以较少的人员,确保全面受理(办理),实现政务服务“周末不打烊”。
三、服务事项
市政务服务中心已进驻事项(非即办类事项)的综合受理及出件;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服务事项。
四、时间地点
周六、周日上午8:3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五、办理方式
(一)预约办理。可通过现场预约、电话预约,或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秦务员”移动端进行预约。
(二)网上办理。网办事项可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秦务员”移动端在线申报,申请陕西政务专递上门揽收,完成资料流转。
(三)现场办理。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直接办理。
六、服务要求
(一)合理设置人员岗位。各单位科学合理设置人员岗位、服务班次,安排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参与“延时服务”,并保持岗位和人员的相对稳定,确保工作不间断、标准不降低、服务不减质。
(二)整合优化窗口服务。对于在“延时服务”期间受理的事项,办理时限可由原来的工作日顺延1-2个工作日,各单位科学合理授权窗口,整合优化“延时服务”业务流程,提供一窗、一站式服务,确保业务正常办理。对于办件频率较低、审批情形较复杂、受专网等因素制约的事项,暂不纳入“延时服务”范围,但“延时服务”期间企业和群众提出申请需求的事项,可由代办服务窗口统一进行收件或预受理,在工作日首日转交审批单位办理。
(三)严格规范管理。各单位要加强人员教育,统一思想认识,把周末“延时服务”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举措和作风转变的重要内容,不断规范办事流程,加强人员管理,提升服务标准,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好差评”等工作要求。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加大实行“延时服务”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更加高效便捷地服务群众办事,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周末“延时服务”相关机制,落实好窗口负责人带班、AB岗、打卡签到考勤、服务行为规范、窗口人员考核等制度。对表现优异的工作人员在年底评先树模时予以优先考虑;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视情节采取现场纠正、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等措施,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责任,并向市职转和营商办、市委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市纪委党风室报送相关情况,作为营商环境和纪律作风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做好大厅运行保障。各单位要做好咨询引导、设备维修、网络畅通、秩序维持、卫生保洁、疫情防控等安全与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延时服务”期间大厅运转顺畅。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