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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新增10例无症状!金台、扶风、凤县紧急寻人!

(来源:网站编辑 2022-11-02 17:17)
文章正文

      10月30日0-24时,新增报告本土确诊病例9例,其中西安7例(1例为无症状转确诊)、渭南1例、榆林1例;新增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2例(西安24例、宝鸡10例、渭南6例、榆林6例、汉中3例、咸阳1例、商洛1例、延安1例)。出院15例、解除隔离医学观察41例。

截至10月30日24时,现有在院隔离治疗本土确诊病例217例、隔离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602例。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5:男,29岁,宝鸡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6:男,51岁,宝鸡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7:男,38岁,宝鸡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8:男,33岁,宝鸡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9:男,32岁,宝鸡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0:女,32岁,宝鸡市报告,为省外返陕人员。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1:男,36岁,宝鸡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2:男,38岁,宝鸡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3:男,36岁,宝鸡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4:男,45岁,宝鸡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截至10月30日24时,现有境外输入隔离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14例。

10月30号金台区发布

四个紧急寻找同时空人员的公告

↓↓↓

金台区关于紧急寻找同时空人员的公告(10月30号第1号寻人)

现将某初筛阳性患者在我区相关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在上述时段、同空间内与初筛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存在同轨迹行程的人员,请立即向区指挥部办公室、区疾控中心或所在镇街报备,停止外出活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对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宝鸡市金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30日 

 金台区关于紧急寻找同时空人员的公告(10月30号第2号寻人)

现将某初筛阳性患者在我区相关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在上述时段、同空间内与初筛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存在同轨迹行程的人员,请立即向区指挥部办公室、区疾控中心或所在镇街报备,停止外出活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对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宝鸡市金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30日 

 金台区关于紧急寻找同时空人员的公告(10月30号第3号寻人)

现将某初筛阳性患者在我区相关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在上述时段、同空间内与初筛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存在同轨迹行程的人员,请立即向区指挥部办公室、区疾控中心或所在镇街报备,停止外出活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对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宝鸡市金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30日 

 金台区关于紧急寻找同时空人员的公告(10月30号第4号寻人)

现将某初筛阳性患者在我区相关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在上述时段、同空间内与初筛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存在同轨迹行程的人员,请立即向区指挥部办公室、区疾控中心或所在镇街报备,停止外出活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对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宝鸡市金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30日

扶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紧急寻人

2022年10月30日,从省外返扶1人落地核酸检测结果异常,按照《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等技术规范,现已落实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现将核酸检测异常人员主要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0月30日8时乘坐陕A1B77F到达法门寺高速收费站出口。

10月30日8时50分在法门寺高速收费站出口核酸采样点采样。

1.请在上述时段、同空间内与核酸检测异常人员存在交集的人员,以及该时段以后在上述场所的人员,立即向所在镇(街)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或所在村委会(社区)、单位进行报备,并按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且。如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与核酸检测异常人员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做好居家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当规范佩戴口罩,立即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居)史、接触史。

3.请广大居民继续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坚持按期参加核酸检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线等良好的生活习惯,少流动,不聚集,主动做好测温、扫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做到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扶风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30日

2022年10月30日,凤县两名密切接触人员活动轨迹涉及我县新民街社区,现将其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0月30日17:00,两人在金凤凰门口下车,从新民街街口进入步行街,步行至新民街市场王老大面皮店,

17:10-17:22两人在王老大面皮店吃饭,随后两人步行至新民街市场口于17:24在凤县维娟小吃店购物,

17:25-17:30在新民街市场旁移动公司营业厅咨询业务办理,随后两人沿步行街行至金凤凰门口公交站牌旁候车,

17:55一人在可的便利店购物,18:20乘坐三岔公交车离开。

凤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紧急提醒广大居民:

1.请曾于10月30日在以上场所与密接人员有同一时空接触人员立即电话向凤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单位、酒店进行报备,做好7天健康监测,完成“三天三检”措施,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外出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不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瞒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做到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信谣、不传谣。

凤县疫情指挥部电话:(0917)4762711

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917)4810088

凤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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