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述时段、同空间内与初筛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存在同轨迹行程的人员,请立即向区指挥部办公室、区疾控中心或所在镇街报备,停止外出活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对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宝鸡市金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30日
金台区关于紧急寻找同时空人员的公告
(10月30号第2号寻人)
现将某初筛阳性患者在我区相关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在上述时段、同空间内与初筛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存在同轨迹行程的人员,请立即向区指挥部办公室、区疾控中心或所在镇街报备,停止外出活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对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宝鸡市金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30日
金台区关于紧急寻找同时空人员的公告
(10月30号第3号寻人)
现将某初筛阳性患者在我区相关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在上述时段、同空间内与初筛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存在同轨迹行程的人员,请立即向区指挥部办公室、区疾控中心或所在镇街报备,停止外出活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对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宝鸡市金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30日
金台区关于紧急寻找同时空人员的公告
(10月30号第4号寻人)
现将某初筛阳性患者在我区相关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在上述时段、同空间内与初筛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存在同轨迹行程的人员,请立即向区指挥部办公室、区疾控中心或所在镇街报备,停止外出活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对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宝鸡市金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30日
渭滨区关于紧急寻找同时空接触者的公告
2022年10月24日至28日,宝鸡一名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的活动轨迹涉及我区,现公告如下(见下表):
渭滨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紧急提醒广大居民:
1. 请曾于10月24日至28日在以上场所与阳性患者有同一时空(前半小时及后两小时)接触人员立即电话向渭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单位、酒店进行报备,按照指挥部安排采集核酸并落实管控措施,如瞒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请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不聚集、少流动,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规范就诊。
3.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做到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信谣、不传谣
渭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917-3128480
渭滨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