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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疾控疫情防控提醒(2022年10月28日)

(来源:网站编辑 2022-10-29 18:34)
文章正文

为严防输入疫情发生,有效保护公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持续巩固全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宝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再次提醒如下:

疫情防控提醒

一、请广大市民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官方公布的疫情动态信息,尽量减少非必要跨区域流动,不得前往疫情高、中、低风险区,从严做好个人防护,严防暴露感染情况发生。

二、凡近7日内从西藏、宁夏、内蒙古、新疆等重点省份来宝返宝人员,或与已公布的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在时间、空间有交集,或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短信,或健康码异常,应第一时间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等入住场所报备,主动配合属地县区落实分类管控措施。

三、凡近7日内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区旅居史来返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近7日内有国内疫情中风险区旅居史来返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近7日内有国内疫情低风险区旅居史来返人员,需在3天内完成3次核酸检测(落地检”+“3天2检”,间隔24小时以上),期间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对省内有社会面本土感染者市县来返人员,采取“4天居家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全市41类重点人群必须主动做好“应检尽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四、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各交通站点(卡口),酒店、宾馆、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社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做好扫陕西健康场所码、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尽早发现可疑情况,严防输入疫情发生。

五、请广大市民从严做好个人防护,积极参加辖区核酸检测,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少聚集等良好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时,请从严做好个人防护,尽快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及时接种新冠疫苗是有效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特别是防止感染后发生危重症的最有效手段,请全市3岁及以上人群特别是60岁以上人群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及时进行加强免疫接种。

特别提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属于法定的“乙类甲管”重点传染病,对因瞒报、谎报、迟报个人行程轨迹或旅居史等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原标题:《宝鸡疾控疫情防控提醒(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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