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5日至28日,宝鸡一名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的活动轨迹涉及我区,现公告如下:
10月25日07:30分在姜城中学校门前早餐摊购买鸡蛋灌饼,摊主为女性;
10月26日07:30分在姜城中学校门前早餐摊购买火腿饼,摊主为男性;12:51分在姜城中学校门前棉花糖摊点购物。
10月27日07:30分在姜城中学校门前早餐摊购买火腿饼,摊主为男性;
10月28日07:30分在姜城中学校门前早餐摊购买火腿饼,摊主为男性;12:00左右在清姜东一路巧会商店购买方便面。
渭滨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紧急提醒广大居民:
1. 请曾于10月25日至28日在以上场所与阳性患者有同一时空(前半小时及后两小时)接触人员立即电话向渭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单位、酒店进行报备,按照指挥部安排采集核酸并落实管控措施,如瞒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做到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信谣、不传谣。
渭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917-3128480
渭滨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