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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宝鸡市直遴选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公告(87人)

(来源:网站编辑 2022-10-28 21:53)
文章正文

为加强市级机关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激发队伍活力。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决定开展市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市级有关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69名、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公务员

1.报名范围

(1)全市县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市县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省、市级机关设在基层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2.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推荐后报名,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相关经历;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关专业的学士及以上学位。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不得参加公开遴选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录用最低服务年限的;

(5)通过公开招考被录用,当次招考公告或所报考职位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聘事业人员

1.报名范围

全市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公务员聘用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

工作单位驻地在县区的市属单位工作人员亦可报考。

2.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关专业的学士及以上学位。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不得参加公开选聘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试用期、服务年限未满的或转任、调配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者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报考者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之后,在各类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农村(社区)、自谋职业或个体经营、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的工作经历(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基层工作经历和公务员工作经历可以重叠计算);在部队服役经历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2.年龄计算、工作经历时长的计算,现任职务职级等,以及获取学历学位、资质资格、政治面貌等时间截至报名开始前一日。

3.报考者应使用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报名。报考者用于报名的学位,应当是报名所用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4.职位专业名称和类别划分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设置、审核。若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的,则可选择与专业要求条件相近、相似的职位,由资格审查单位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定。

5.报考者不得选报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及选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对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相而骗取报考资格情形的人员,取消报考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作禁考、记入诚信档案等相应处理。

二、公开遴选及选聘程序(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登录宝鸡党建网()和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职位表》及相关信息。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审批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下载公告附件1《报名推荐表》,在网上报名前办结组织推荐手续。报名时间为11月8日8:00-11月10日17:00。步骤如下:

(1)本次公开遴选及选聘报名平台设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信息平台(),不设现场报名。

(2)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选报职位。

(3)报考者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4)报考者上传《报名推荐表》扫描件。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期间实时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

2.资格审查时间为11月8日8:00-10日20:00。

3.报名确认。报名时段内,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考者可更改报考职位。审查通过后,报考职位不得更改。报名结束后,报考者将不能更改报名信息。

4.开考比例。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职位遴选及选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未达规定比例的职位缩减或取消遴选及选聘计划,对急需紧缺专业的公开遴选及选聘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同意可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对选报职位取消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改报只组织实施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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