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展示着春的情怀
弥漫着花的清香
刚刚过去的一周
宝法人不忘初心使命
积极担当尽责
一起来看看……
金台法院
近日,金台法院群众路法庭为深化诉源治理成效,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为辖区商场、超市、药店、托幼机构等经营者代表开设了一堂以“规范履行经营者义务 全力保障消费者权益”为主题的普法讲座。
渭滨法院
3月14日,渭滨法院与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察院等单位在开元商场门前联合开展“3•15放心消费诚信至上,提振消费信心”主题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积极引导消费者理性合法解决纠纷,为辖区的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陈仓法院
3月17日,陈仓法院组织30余名干警组成志愿者服务队,来到渭河河堤路西段开展“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环境卫生整治志愿服务活动,共同守护绿色家园,以实际行动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凤翔法院
近日,凤翔法院彪角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考虑到被告行动不便、不能到庭参加庭审,在充分考虑当事人情况、征求原被告双方意见后,将法庭搬入被告家中现场审理。
岐山法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近日,岐山法院积极组织干警前往五丈原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扶风法院
近日,扶风法院对被告人马某等三人售卖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被控非法经营罪一案公开宣判,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一个月至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其退缴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眉县法院
为倡导诚信经营、文明消费理念,进一步优化农村市场环境,近日,眉县法院经开区法庭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提高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积极营造诚信和谐、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陇县法院
为健全完善与金融机构的沟通互动、联席会议、信息互通和送法进企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有效推进全县金融纠纷诉源治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3月15日,陇县法院邀请县农行、建行、农商行、邮政银行、长安银行、长银村镇银行主要负责同志召开“强化司法职能•助力营商环境”座谈会。
千阳法院
3月13日,千阳法院召开2023年度第6次集体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新时代党和人民奋进的必由之路》等,全体法官干警参加会议。
凤县法院
近日,凤县法院南星法庭走进联系网格——凤县留凤关镇榆林铺村巡回开庭,30余名从事林麝养殖的村民参加了旁听。
太白法院
3月17日,太白法院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意见。会议要求,要继续深入学习,准确领会精神;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强思考感悟;要突出审判质量,持续提升工作效率;要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公正清廉。
麟游法院
3月14日,麟游法院召开“四优”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推进会,会议严格按照“政治素质优、担当作为优、为民服务优、廉洁自律优”的要求,对创建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