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报(记者 雷珂馨 文/图)5月1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将加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支持地方政府结合实际开展县乡公共充电网络规划,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配电网规划等的衔接,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
农村地区充电桩建设提速
“当前,我国已建成包括521万台充电桩在内的世界上数量最多、辐射面积最大、服务车辆最全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为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充电设施不足的问题仍是影响新能源汽车使用的一大制约瓶颈,在农村地区尤为突出,已成为制约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堵点’‘痛点’问题。”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
近年来,随着电动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安装充电基础设施的需求激增。国家能源局新闻发言人梁昌新表示:“2022年,我国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增长约65万台,累计数量达到180万台左右;私人充电基础设施增长超过190万台,累计数量超过340万台。但目前车桩比仍高达2.5∶1,远远未达到一车一桩的目标。公共充电桩占比仅为1/3,其中慢充桩占比偏高,导致使用效率较低。”
意见提出,加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合理推进集中式公共充电场站建设,优先在县乡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场站)、公路沿线服务区(站)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设施,并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延伸,结合乡村自驾游发展加快公路沿线、具备条件的加油站等场所充电桩建设。
“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优化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环境,对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引导农村地区居民绿色出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孟玮表示。
农村成为新能源汽车的蓝海市场
“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市场空间广阔,目前新能源汽车在农村地区仍处于起步阶段,总保有量相对较低。”孟玮表示。根据开源证券报告数据,目前我国一线城市的新能源车渗透率已经超过50%,而部分三四线城市的渗透率却不足10%。
意见提出,支持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针对农村地区消费者特点,通过差异化策略优化配置,开发更多经济实用的车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户籍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县域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消费券等支持;鼓励有关车企和有条件的地方,对淘汰低速电动车购买新能源汽车提供以旧换新奖励;鼓励地方政府加强政企联动,开展购车赠送充电优惠券等活动。
从2020年7月开始,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连续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引导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下沉。数据显示,2020年下半年、2021年、2022年的相关车型销量同比分别增长80%、169%、87%,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势头。
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发布的《中国农村地区电动汽车出行研究》显示,未来非限购城市、中小城市、县乡区域有望成为新能源汽车巨大的增量市场。预计到2030年,中国农村地区汽车千人保有量将近160辆,总保有量超7000万辆。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认为,加快推进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改造,不仅有利于缓解消费者的补能焦虑,还将促进新能源汽车在渗透率较低的地方快速推广开来。公共交通条件不便利的农村是巨大的蓝海市场,成为解决新能源汽车普及问题的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