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陇县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现状,经县政府批准,受陇县公安局委托,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巡警巡防员30名(限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自愿从事交巡警巡防员工作,忠诚可靠,品行端正,心理健康,严守纪律,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4周岁以下(1988年4月18日至2004年4月18日期间出生);
5.陇县生源或户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双眼裸眼视力均不得低于4.8或矫正视力在5.0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遗传性疾病;
7.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正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交巡警巡防员工作合同期未满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流程
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组织招聘。本次招聘在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统一发布招聘各阶段公告。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所需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②毕业证、学信网打印学历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④现场填写报名表1张
⑤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就业推荐表及学籍证明
⑥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提前申领“健康码”及“行程码”,报名时凭“绿码”进入。
注: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 18 日- 26 日,正常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①宝鸡市中山西路56号(宝鸡市西府宾馆大门西),宝鸡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三楼(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1311、1306、咨询电话:3658814 3658815。②陇县代报名点:陇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咨询电话:0917-4601072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至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三)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后,须参加体能测评。凡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成绩前30名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录用人民警察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规定。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考生放弃体检。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限定的时限内不能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内若职位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用工形式
(一)本次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制用工形式,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二)按照省厅、市局、县局有关交巡警巡防员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三)考生一经聘用,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并报到上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2个月。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递补等相关情况,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招聘各环节,应聘人员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出入亮明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全程佩戴口罩。
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 4月18日
原标题:关于陇县公安局招聘交巡警巡防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