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
廉洁提醒函
全体法官干警: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陇县人民法院向您及您的家人致以亲切的问候,向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诚挚谢意,向严于律己、勤政廉洁的广大法官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
中秋佳节倍思“清”,欢度国庆勤思“廉”。在欢度中秋国庆佳节之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问题又到了重要节点。在此,我们特发出这封廉洁过节提醒函,希望全体干警节俭过节、文明过节、廉洁过节。
1.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2.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搞联谊宴请。
3.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券、名贵特产、高档烟酒、高价月饼、蟹卡蟹券、电子红包等。
4.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等。
5.严禁公款旅游、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活动等。
6.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使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8.严禁违反节日期间值班规定,擅自脱岗漏岗。
9.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办理,不过问案件,不与当事人、律师、中介组织等不当接触交往。
10.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
全体法官干警要强化廉洁意识,防微杜渐,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时刻自律自省,心存敬畏。坚守底线,自觉抵制不良诱惑,让节日成为“洁日”,积极构建廉洁过节、节约过节的文明新风尚。
供稿:督察室
原标题:《【廉洁提醒】致全体法官干警廉洁过节的提醒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