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朴
社火,指旧时在元宵节等传统节日扮演的各种杂戏,亦称“射虎”,取其以正压邪、以求吉祥太平之意。社火起源很早,可追溯至隋唐时期。社日祭土地的风俗自先秦出现之后,一直传承下来,至唐宋发展到顶峰。社火的内容非常多,活动规模也很大,汉代的百戏、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杂戏,其中许多内容都是社火中的节目。到了明清时期,社火已不仅指传统节日举行的民间游乐活动,还用作民间节庆日所有游乐活动的总称,传统节日、庙会等,都可以组织社火活动。
曾经有“小天津”之称的鲁西北名城临清,由于运河的开凿,漕船往来南北,商贾云集、文化繁荣,尤其明清时社火内容更为丰富。最早见诸记载的是明万历年间刊行的刻本《梼杌闲评》,书中载:“临清市上,是个热闹繁华大码头去处,商贾往来之所,车辆辐辏之地……”时逢节日“当街鲍老盘旋、满市傀儡跳跃、莲台高耸、参参童子拜观音……牡丹亭唐王醉杨妃、采莲船吴王拥西子、步蟾宫三元及弟、占鳌头五子登科、吕纯阳飞剑斩黄龙、赵文坛单鞭降黑虎。数声锣响,纷纷小鬼闹钟馗;七阵旗开,满衔头童叟齐喧。斗柄回寅,万户笙行乐事……”从以上绘声绘色的描写中可窥视到,早在明代临清民间社火内容就很丰富热闹了。临清民间社火通常在元宵节,或农历七月十五盂兰盆节等传统节日和接驾会、庙会、香会等祭神时踩街、圆场演出。
临清社火起源很早,据民国《临清县志》记载:“社火之名,始于元代,临郡所有不下百余起……如彩船则结帛为之,驾者饰女装,戴彩笠,渔人引之,合唱采莲曲;高跷则足蹑木跷,高数尺,腮抹粉墨,歌弋阳腔;若竹马始于汉,羯鼓始于唐,渔家乐始于六朝,其来源尤古;其余龙灯、狮保、花鼓、秧歌等名目,数量繁多。每值庙会,则游行街衢,更番献技,亦临清之特殊情形也。”临清社火活动内容丰富,有云龙会、狮子会、跑旱船、高跷、扛箱、抬杠官、五鬼闹判等。时至今日,当地民间娱乐艺术团队仍不减当年,每至年节、庙会时,狮舞、龙灯、旱船、羯鼓、高跷、秧歌、花鼓、钢叉、花棍、采茶会、打花落、渔家乐、铳炮会、五鬼闹判一起演出,各展风姿。
临清民间社火通常在元宵节,或农历七月十五盂兰盆节等传统节日和接驾会、庙会、香会时举行。一到年节,各种社火表演纷纷出动,有时城乡上下通宵达旦演出,热闹异常。
踩高跷是民间盛行的一种群众性技艺表演。高跷本属古代百戏之一种,早在春秋时期已经出现,最早介绍高跷的是《列子·说符》篇:“宋有兰子者,以技干宋元。宋元召而使见其技。以双枝长倍其身,属其胫,并趋并驰,五剑常在空中,元君大惊,立赐金帛。”从文中可知,早在公元前500多年,高跷就已流行。表演者不但以长木缚于足行走,还能跳跃、舞剑。高跷分高跷、中跷和跑跷三种,最高者有3米多。
临清仓上高跷有100多年的历史,踩街时有头棒、二棒(即哼哈二将)开路,憨妮、傻小丑角收尾,还有“白蛇戏许仙”“青蛇逗舩公”“双蛇彩嬉”“憨妮斗俏”等表演内容。临清高跷伴奏为腰鼓和小云锣,高低虎音锣、旋子等配合,鼓点铿锵有力、节奏明快、灵活飘逸,具有鲁西北民间舞蹈的典型特点。
“竹马”一词起源于唐代,文献中最早记载竹马的是《后汉书》。唐代之后竹马舞、竹马戏等多种艺术形式相继出现,到了宋代和明代,竹马表演已在民间社火中出现并逐渐得到普及。明代阮大铖编写的剧本《双金榜》中,就有跑竹马舞蹈表演的记述。竹马曾经在许多地方流行,经过漫长的流传过程和历代艺人的修改、演变,形成了不同地域、不同艺术风格的多种表演形式和内容。
临清冯圈竹马已有200余年的传承历史。清代,临清交通运输主要以水路为主,冯圈村位于漳卫河畔。清嘉庆年间,正是寒冬腊月,漳卫河面上处处可见顺流而下的大块冰凌。当时河南新乡的民间竹马会去北京、天津一带演出,返乡途中路过临清时正赶上河道冰封,船只无法通航,有些人只好徒步回家,留下的人则看守船只,等待开春时再回去。因冯圈村位于漳卫河畔,时间一长,村民慢慢学会了竹马这门表演艺术,并很快置办了行头,组织了竹马会。从此,竹马表演在临清冯圈村流传下来。
作为一种传统民间艺术,临清冯圈竹马有其独特的表演形式和内容。首先,竹马表演由七匹马和一头黑驴组成,每匹马脖上均系有五个铜铃;其次,演员服装按饰演的角色进行包装,分为“硬靠”“软靠”。“硬靠”后背插四护背旗,“软靠”后背无旗,穿缎彩上衣,又称为“须子铠”。扮演女将的人着“七性额子”头盔,男将着“帅子盔”“虎头盔”“金银壳”头盔,分别插有两根翎子,丑角帽子插一根翎子。演出时七马一驴八件套,按净、丑、生、旦等编排,表演内容以唐宋戏文为主。在演出过程中,骑黑马的丑角演员在场上最为活跃,表情也最为丰富,有时扮个鬼脸,有时表演一些令人捧腹的滑稽、幽默动作。演员互舞动作中,还有唱腔,或对唱,或接唱,或数板,唱完再舞,舞完再唱,声情并茂。唱腔主要为笛子腔,很多地方与河南梆子(豫剧)大平调相同,伴奏以唢呐、笛子、笙为主,并有大号、小号,还能学马叫声,称为“人欢马叫”。
“五鬼闹判”是从明代南直隶通州(今江苏南通)一带沿运河传播而来,是以民间传说中钟馗伸张正义、鞭挞邪恶为内容的民间社火。“五鬼闹判”一语最早见诸明施耐庵小说《水浒传》,明万历年刻本《梼杌闲评》一书中也有描述:“却说临清地方,虽是个州治,倒是个十三省总路,名曰大码头。次日正值迎春,但见数声锣响,纷纷小鬼闹钟馗。”由此可知,“五鬼闹判”在临清已有五六百年的历史了。
几百年来,经历代艺人的演出,“五鬼闹判”表演技艺不断丰富,深受人们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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