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陇县法院被认定为2021-2022年度宝鸡市“青少年维权岗”。
我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通过深化机制、创新举措、探索体系等,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我院少年审判工作探索推行了一系列实用可行的方法,从不同层面、多个角度、各个时期、事前事后开展工作,着力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教育、事后帮教。
送法进课堂,让师生知法去守法。我院与县综治办、县教育局联系,指派法官担任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状况定期与老师沟通,及时将法制课送进课堂。《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陆续登上课堂,传授给同学们。
庭审、宣传进校园,让师生感知罪与罚。被告人赵某某、张某抢劫案在陇县崇文中学公开开庭审理,崇文中学、南道巷中学的200余位教职员工和3000多名学生集体旁听了案件审理。庭审结束后,该案审判长魏宏玲以案说法,为全体师生做了一场法治报告。我院干警徐艳、李婷同志先后在陇县第二高级中学、陇县中学,围绕青少年犯罪中的典型案例、青少年犯罪现状、青少年犯罪常见罪名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受到了师生的一致好评。
帮教在庭外,让改过助推自新之路。未成年被告人刘某、李某、赵某盗窃案在我院宣判。在宣判结束后,合议庭成员依次对三名被告人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帮教寄语”。既深刻分析了被告人误入歧途的多重原因,又对他们改过自新、堂堂正正做人寄予殷切希望。情真意切的谆谆疏导,朴实无华的析理讲法,让低头悔过的被告人不时拭去眼角的泪水,到场的被告人亲属也低声啜泣,表示将竭尽全力教育好子女。
建议全覆盖,让警钟响彻校内校外。“面对一桩桩令人痛惜的事件,司法手段的运用只能起到平息民愤、抚慰心灵、衡平利益、弥补损失等有限作用,要达到标本兼治、收效久远,必须动员多种力量、运用各种手段、通过多方渠道、实行立体防控,以为青少年身心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此,特建议……”,这是我院向陇县教育局发出的司法建议书,提出针对性强的四条具体建议,引起多方面关注。
此后,陇县法院将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再接再厉,不断提高法治服务质量和水平,持续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的“防火墙”,全力护航祖国的花朵在法治道路上嫣然绽放。
责编:郑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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