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情况
你好! 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你反映购买的陇县南岸新城“碧桂园.陇州府”小区商住楼,由陇县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面向社会公开销售。 依据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规定,不动产登记应当按程序依次办理,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的登记。陇县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碧桂园.陇州府”小区商住楼第一批次2#、3#、11#楼和第二批次9#、10#、12#共六幢楼还没有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即大证),导致给住户无法办理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即分户证)。 我局已及时联系了陇县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督促他们积极主动、尽快申办第一批次2#、3#、11#楼和第二批次9#、10#、12#共六幢楼首次登记,协助做好业主办理分户权属证书的后续工作。 陇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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