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费心了!麻烦了!”当事人以微信的形式向陇县法院的调解团队表达了感谢。近日,陇县法院成功调解了3起追偿权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经调解后握手言和。
原告系宝鸡某房产公司,该公司开发建设了陇县某小区,被告李某涛、李某、马某某三人分别在该小区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了三套房屋,后在偿还贷款期间三被告未能按期清偿贷款,经银行催告后仍未偿还。银行要求宝鸡某房产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宝鸡某房产公司代三被告向银行偿还贷款共计6万元,并应被告马某某的请求,偿还代其支付的契税共计4千元。原告多次向三被告要求偿还代偿款,但三被告均未理会,遂致纠纷产生。
案件受理后,陇县法院诉前调解团队介入,因原被告均不在陇。于是调解团队采用电话、微信的方式与原被告进行沟通,通过线上的形式进行调解。经过多轮沟通协商,三起案件的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最终就代偿款数额、支付时间及履行期限等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三起纠纷圆满化解在诉前。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陇县法院始终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办案原则,力求高质高效化解每一件基层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即使身处外地,也能通过一部手机、一根网线快捷高效地感受到指尖上的正义。
今后,陇县法院将继续发挥诉前调解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前端,解决在萌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供稿:刘少阳
原标题:《“你们费心了!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