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二批陕西省特级教师培养人选拟定名单的公示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陕西省特级教师评选、培养与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22〕2号)和《关于做好第十二批陕西省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函〔2022〕226号)精神,经各中小学校和教科研机构自下而上逐级评审推荐,各级教育、人社行政部门逐级遴选推荐,省教育厅资格审查、评前公示、集中评审、终评会审等环节,拟定王梅等198名教师为第十二批陕西省特级教师培养人选(名单附后)。现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反映。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有关证据等信息,不接受匿名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1月28日至2月1日
联系人:周淼
联系电话:029-88668611
邮箱:jytjsgz@126.com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邮政编码:710061
第十二批陕西省特级教师评选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28日
第十二批陕西省特级教师培养人选拟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