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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部门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网站编辑 2023-01-21 03:34)
文章正文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大道行政中心1号楼729室,邮编:721004,电话:0917-32602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精神,围绕全市政务公开总体要求,完善公开机制,强化公开意识,突出公开重点,全力保障社会公众在人社领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在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849条,其中“工作动态”栏目发布信息157条,“县区动态”栏目发布信息64条,“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信息174条。公开提案建议办理答复11条、政策解读6条、行政处罚1条、决策预公开1条、就业信息28条。重点领域及财政资金信息均按照要求在网站开设专栏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8件,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予以公开7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印发《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运行工作的通知》和《宝鸡市人社局网络信息发布和公开保密审查表》,对职责分工、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校对及网络安全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明确,确保公开的信息规范、准确,杜绝严重表述错误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由专人负责,严格对照《条例》《规定》要求,统筹运用局门户网站、“宝鸡人社”APP、“宝鸡人社”“宝鸡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宝鸡人社”微博号等平台,多手段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一方面对于本年度重点工作,及时开设专栏进行解读宣传,方便群众更详细地了解人社领域政策业务开展情况;另一方面坚持“每日读网”制度,指派专人每日对网站进行摸排巡检,发现异常及时处理维护,更好地保障群众的阅读体验。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科室、单位目标责任考核,由局办公室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市人社信息中心负责日常事务和平台维护,明确责任、推动落实,并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全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投诉。

(六)“建议提案”栏目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2年度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主办件1件、协办件2件)、政协提案24件(主办件10件、协办件14件),由我局主办的建议提案11件已按要求在局门户网站“提案建议办理”栏目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两点:一是政策解读工作还不够及时到位;二是信息公开渠道较窄,宣传多样性还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以上问题进行改进,一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督促政策性文件起草科室(单位)做好解读工作,落实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与文件同起草、同审签、同发布;二是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媒体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日常的宣传力度,形成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长效机制,扩大政务公开工作的普及面,实现政务服务面向社会、服务群众的目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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