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宝鸡市新增高风险区2个(12月4日)
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地区疫情风险等级的公告
(2022年第60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市级专家组综合评估,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全市新增高风险区2个,具体为:
1.高新区马营镇旭光佳苑小区;
2.高新区千河镇底店路口宁夏炒肉片店。
高新区除上述高风险区外为低风险区。
特此公告。
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