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陕西新增5例本土确诊病例
(其中1例为无症状转确诊)新增17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0日0-24时,新增报告本土确诊病例5例,其中安康4例、西安1例(为无症状转确诊);新增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例,其中安康10例、西安2例、汉中2例、渭南2例、咸阳1例。出院19例、解除隔离医学观察33例。
截至11月10日24时,现有在院隔离治疗本土确诊病例136例、隔离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316例。
本土确诊病例1:男,32岁,西安市报告,系11月10日发布的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2。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出现症状,被订正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本土确诊病例2:女,41岁,安康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本土确诊病例3:女,2岁,安康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本土确诊病例4:女,44岁,安康市报告。在高风险区筛查中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本土确诊病例5:女,31岁,安康市报告。在高风险区筛查中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女,53岁,西安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男,12岁,西安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女,42岁,咸阳市报告,为省外返陕人员。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男,56岁,渭南市报告。在社区筛查中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女,57岁,渭南市报告。在社区筛查中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男,51岁,汉中市报告,为省外返陕人员。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男,35岁,汉中市报告,为省外返陕人员。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8:女,38岁,安康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9:男,36岁,安康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0:男,46岁,安康市报告。在高风险区筛查中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1:女,70岁,安康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2:女,4岁,安康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3:男,71岁,安康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4:男,14岁,安康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5:女,58岁,安康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6:女,58岁,安康市报告。在高风险区筛查中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女,36岁,安康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以上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隔离医学观察,具体活动轨迹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由相关涉疫市发布。
11月10日0-24时,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为无症状转确诊)、新增报告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3例。解除隔离医学观察1例。
截至11月10日24时,现有在院隔离治疗境外输入确诊病例5例,隔离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13例。
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女,39岁,11月10日已发布。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出现症状,被订正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3:入境后即被闭环管理,无陕西省内自行活动轨迹,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地区
疫情风险等级的公告
(2022年第44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市级专家组综合评估,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全市7个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具体为:
1.金台区西关街办新福路西社区瑞祥花园小区5号楼;
2.金台区西关街办宝福路118号;
3.金台区西关街办福临堡社区红光小区中铁公寓;
4.金台区西关街办福临堡社区春天大道小区2号楼、24号楼;
5.金台区西关街办新福路西社区豪城天下小区F区5号楼、15号楼;
6.金台区西关街办新福路东社区百翠园小区A区6号楼;
7.金台区西关街办新福路西社区豪城天下小区G区2号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宝鸡市全域无高、中风险区,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特此公告。
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