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宝鸡市应急管理局紧紧围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部署,紧盯努力打造省内示范、市内典型,安全生产更有保障、监管执法更有温度、许可办证更加高效的应急管理“金字招牌”。大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十坚持,十反对”活动,立足应急管理三大职能,把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安全、更加便捷、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
一是坚持优化工作程序,反对多层设置障碍。以便民利企为根本目的,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优化工作程序,达到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服务要求。优化许可办理流程、压缩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定中的办理时限压缩为5个工作日,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二是坚持许可容缺办理,反对一刀切拒绝。依据省应急管理厅编制的安全生产许可事项容缺审查资料清单,实施前置服务、预先审批,加快办理进程。对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定事项办事指南进行了完善。
三是坚持证书到期提醒,反对等靠要接收。推进“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审或者换证提醒服务。今年以来共对90名安全管理人员、307名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到期换证进行了主动提醒,督促煤矿企业及时组织重新取证。
四是坚持许可证电子化,反对重复多跑腿。依托陕西省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和电子证照系统,推行电子印章的应用,推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电子化。今年以来,我局制发特种作业操作者电子许可证8869张。
五是坚持包容免罚管理,反对一罚到底。对生产经营单位初次轻微违法行为,在限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实施包容免罚政策,纳入清单的一律免于处罚。对陕西凤县四方金矿有限责任公司1240中段采场回风侧无CO传感器和陕西铅硐山矿业有限公司“井下部分电力电缆与通信光缆混合悬挂在一处”实施限期整改,落实包容免罚政策。
六是坚持处罚裁量权基准,反对随意性执法。拟制了《宝鸡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项行政裁量权基准》初稿,目前正在组织有关专家、法律顾问进行论证。切实解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简单粗暴、畸轻畸重等问题,杜绝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逐利执法等现象。
七是坚持安全生产“白名单”,反对“漫灌”监管。建立执法检查登记台账,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两次,一般企业实行“双随机”执法检查。制定了煤矿监管计划,4户煤矿一年检查不超过8矿次,并与麟游县应急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煤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八是坚持备案事项“一网通办”,反对多头难办。依据《陕西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应急预案备案要求,辖区4户煤矿应急预案由省应急管理厅通过“陕西省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全程网上备案,进一步提升了办理效率。
九是坚持“走流程、跟执法”,反对拍脑门决策。今年以来,局长张晓军先后7次深入煤矿、非煤矿山、工贸企业、危化企业等进行“走流程、跟执法”活动,着力查找办事难点,现场检查风险隐患11条,现场整改9条,限期整改2条,解决实际问题,切实优化办事流程,持续提高服务效能。
十是坚持专家+服务型监管,反对以罚代管。坚持寓服务于监管,以服务促监管,推行“专家服务+服务型监管”机制,深入企业指导帮助解决困扰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今年以来,聘请6名煤矿专家对辖区4户煤矿进行了专家会诊服务,检查企业54家次,在检查的同时认真指导企业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对整改存在困难的企业,面对面、手把手进行指导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