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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省(市)秦岭生态环境检察协作会议在陕西宝鸡举行

(来源:网站编辑 2023-06-16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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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6月15日,七省(市)秦岭生态环境检察协作会议在陕西宝鸡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出席并讲话。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庄长兴出席并致辞。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主持。全国人大代表刘盼、全国政协委员陈怡平以及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受邀参加会议。

张雪樵在讲话时指出,近年来,最高检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大力推动跨区划协作机制建设,制定检察公益诉讼跨行政区划管辖指导意见等,引导指导破除跨区域、跨流域重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障碍。七省(市)检察机关探索了各具特色、卓有成效的协调配合机制,构建了秦岭生态环境检察保护工作良好格局,以司法力量助力实现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互促并进。

张雪樵强调,检察机关要自觉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世界观、方法论,深刻认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政治意义,依法能动履职,主动担当作为,以保护秦岭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统筹协调、多维发力,充分发挥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全方位的法治保障。要深化检察机关上下一体协同、区域密切协作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机制,在问题聚焦、数字赋能、依法监督、生态修复、绿色发展上持续用力,共同守护好我国中央水塔和中华民族祖脉。

庄长兴在致辞时,代表陕西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陕西发展的最高检及环秦岭省市检察机关表示感谢。他指出,陕西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牢记“国之大者”,修订、编制《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批准设立秦岭北麓、秦岭南麓等4个专司生态保护的检察院,下大气力整治“五乱”问题,推动秦岭生态环境持续向好。陕西各级检察机关坚决扛起保护秦岭的法律监督职责,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推进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建设,开展专项活动,办理重大案件,充分展示了政治担当和检察作为。

庄长兴强调,陕西将持续扛牢保护秦岭的政治责任、历史责任,坚持系统治山、条例护山、规划管山、智慧控山相结合,确保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陕西愿与环秦岭各省市检察机关深化跨区域检察协作,协同推进秦岭、黄河和长江流域、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美丽中国等方面挑重担、走在前。

王旭光表示,陕西省检察机关将在最高检、陕西省委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有力监督下,与兄弟检察院全面落实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持续深化落实“宝鸡共识”,为筑牢国家重要生态屏障贡献检察力量。在政治上着眼,自觉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站位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站位服务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站位保障全国生态环境大局,聚力当好生态检察卫士。在法治上着力,贯彻最严法治观,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坚持预防优先,注重修复,持续巩固秦岭“五乱”整治成果,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在改革上着手,以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为抓手,以深化跨区划检察改革为契机,完善全省检察机关上下一体、左右协同和“四大检察”融合履职的内部监督机制,健全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和社会各界互促互助的外部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格局。

会上,河南、湖北、重庆、四川、甘肃、青海、陕西七省(市)检察院负责同志交流经验,共同签署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跨区划协作协议》,建立了案件线索移送和办理情况反馈、调查取证协作、重大跨区划案件会商和联合办理、生态环境修复跨省协同、联合调研、业务交流和人才培养等12项机制,明确根据工作实际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协作配合中存在的问题。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有关同志,陕西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高级人民法院,宝鸡市人大常委会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七省(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陕西涉秦岭的6个市级检察院检察长,省检察院直属分院和秦岭北麓、秦岭南麓检察院检察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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