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宝鸡市应急管理局立足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围绕企业安全生产执法领域难点、堵点、痛点,构建事前监管、事中监控、事后审核全过程监管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执法专业化,打造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事前监管防隐患。宝鸡市应急管理局加强安全生产事前监管,严格落实《陕西省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把监管挺在前,切实防止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宝鸡市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为抓手,制定下发《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成立3个专项督导组,对煤矿、道路交通、燃气、教育、商贸等行业领域进行督导检查。截至目前,检查发现一般问题隐患1041条,帮助企业整改801条。
事中监控提效率。规范案件办理流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发《违法行为线索移交书》《违法行为线索登记表》。由局法规宣传科居中移交线索,从线索源头把控,跟踪案件办理时效,针对办理进度慢的案件,及时进行到期提醒、超时警告,办结案件按时回复办理结果,形成行政检查-线索移交-案件办理-结案回复闭环。截至目前,已移交案件线索11条,办结2件,未发生超期办理现象。
事后审核守底线。强化案件办理的事后审核,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把控案件办理中的事实判定、法律程序、法律法规适用。制定下发《宝鸡市应急管理局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由法律顾问定期对案件办理进行合法性论证、法律风险评估,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水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充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