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通行秩序,保障市民安全出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拟在金台区新福路西段、东岭路南段启用固定违法抓拍设备六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现将启用违法抓拍设备公告如下:
一、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类型固定违法抓拍设备六套(其中新福路西段五套、东岭路南段一套)
二、抓拍区域金台区新福路西段、东岭路南段
三、抓拍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违法停放、机动车违反警告、禁令标志标线、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启用时间该六套固定违法抓拍设备于2023年3月8日正式启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