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3月1日起,宝鸡开展城市道路车辆停放秩序专项整治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规范城市道路车辆停放秩序的通告
为巩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道路通行环境,确保安全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决定对我市道路车辆停放秩序开展专项整治,有关事宜如下:
一、文明驾驶,规范停车,是每一名公民的良好素养和基本操守,全市广大驾驶员应共同守护文明家园。
二、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在停车泊位内有序停放,严禁车辆在道路两侧违法停放。
三、在停车泊位上停放,应当按照停车泊位指示方向和位置停放,严禁逆向、压线违法停放。
四、严禁机动车占用公交车道、占压盲道、占用消防通道违法停放。
五、在道路范围内长时间停放、影响道路通行和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僵户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车辆登记信息联系车辆所有人驶离;无法与车辆所有人取得联系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拖移至指定地点。
六、对行政大道、高新大道、公园路等市区严管路段,以及公交线路、公交站台从严管理和处罚。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道路上擅自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车泊位;禁止在停放泊位上设置障碍物、摆摊设点经营。
自3月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电子抓拍和现场拍照取证等各种方式,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从严查处,并公开曝光。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