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下午,宝鸡市金台区法院蟠龙法庭法官干警来到前往宝鸡卧龙寺某小区当事人家中,开庭审案并成功调解和好一起离婚纠纷,将“坐堂问案”变为“上门解纷”,与当事人在家中聊家事、谈心事、解心结,不仅减轻当事人诉累,也使矛盾切实化解在了基层。
蟠龙法庭庭长岳昆在审理原告张某诉被告李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时,了解到原、被告经济情况极为困难,白天均在外务工,到庭应诉不便。在案件送达过程中,岳昆庭长通过与当事人谈话沟通交流,发现原、被告夫妻感情并未实质破裂,只是因为经济压力及生活中的小摩擦致双方发生争执,故而原告一气之下诉至法院。了解到上述情况,岳昆法官决定本着便利当事人诉讼原则,秉持“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理念,带领书记员利用下班时间前往当事人家中进行调处审理。虽然将庭审搬进家门,但岳昆法官仍然严格按照离婚案件审理程序,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庭审流程及庭审纪律,在庭前调解阶段,岳昆法官通过“拉家常”的方式,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及矛盾产生的原因,耐心释法明理,推心置腹地进行劝解;同时由于在自己家中参与诉讼,也使得双方当事人能够敞开心扉,疏解情绪。经过岳昆法官从中调和说理,最终原告决定与被告重归于好,继续经营好未来生活,本案得以圆满解决。
“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持久生命力,就在于它“一刻也不离开群众”的为民情怀。金台区法院蟠龙法庭以创建全省示范法庭为契机,积极践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理念。针对特殊人群、特殊情况,积极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全流程诉讼服务,不仅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也实现了“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