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产销分别完成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连续8年保持全球第一。此外,2022年,新能源汽车出口67.9万辆,同比增长1.2倍,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整车出口最多的国家。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和出口量激增,对铁路运输提出了迫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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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满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铁路运输需求、积极鼓励开展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业务,保障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促进降低新能源商品汽车物流成本,近日,国家铁路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将有效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作用和铁路运输绿色低碳优势的充分发挥,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意见》积极鼓励铁路运输企业开展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业务,对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出口新能源商品汽车产品不受此限制),采用锂离子电池驱动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或纯电动新能源商品汽车,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铁路运输新能源商品汽车不按危险货物管理,由承托双方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运输。办理新能源商品汽车国际铁路联运,应当符合铁路合作组织《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附件第2号《危险货物运送规则》等有关规定。
为保障铁路运输安全,《意见》还对新能源汽车运输条件进行了规范:
(一)托运新能源商品汽车时,托运人应当提供新能源商品汽车产品出厂合格证(出口新能源商品汽车不受此限制),合格证应当与实际托运的新能源商品汽车产品相符。
(二)电池荷电状态及油箱状态。新能源商品汽车的动力电池荷电状态不得超过65%。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油箱孔盖处于关闭状态,无泄漏、渗漏问题,铁路运输过程中不得加注、抽取油料。
(三)托运新能源商品汽车时,除装配的电池外,不得夹带备用电池和其他电池。除出厂配备的必备物品外,新能源商品汽车内部及后备箱内不得装载和夹带其他物品。
在保障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安全方面,《意见》提出了一些具体措施。国家铁路局运输监管司司长王忠刚表示,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一方面是加强铁路运输管理。《意见》明确,托运人应保证所提供新能源商品汽车产品出厂合格证的真实性;承运人应认真查验新能源商品汽车产品出厂合格证,明确装载新能源商品汽车的铁路车辆、集装箱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明确使用铁路货车装载加固新能源商品汽车时应当符合铁道行业标准《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技术要求》(TB/T30004)。
另一方面是强化铁路运输安全监管。《意见》针对谎报品名和违规运输等铁路货运安全惯性问题,提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为新能源汽车铁路运输把好安全之舵;指导督促铁路运输企业对《意见》和相关标准等加大培训宣贯力度,使铁路运输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清楚掌握铁路运输新能源汽车政策,熟悉受理承运流程,为新能源汽车铁路运输畅通办理渠道。
在谈到如何保障支持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时,王忠刚表示,支持新能源汽车铁路运输是一项跨部门的系统性工作,需要铁路监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铁路运输企业健全细化工作机制,强化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及时协调解决铁路运输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新能源汽车通过铁路“走得顺”。同时,铁路运输企业和托运人也要加强协同配合,掌握新能源商品汽车运量流向并报铁路监管部门,为新能源汽车铁路运输安全畅通提供数据支撑。
此外,王忠刚还表示,铁路监管部门也将通过多种方式做好政策宣贯,主动跟进帮助企业,确保企业知晓新能源汽车铁路运输有关政策和安全要求,确保新能源汽车通过铁路“走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