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
《方案》提出,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并已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