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宝鸡交警快速反应、周密部署,查获一起科目一考试利用电子化设备舞弊案件,查扣电子作弊设备2套、手提电脑1台、账本1册、奔驰车1辆、手机5部,现场抓获团伙成员2人,两名涉案考生被依法取消考试资格。该案系宝鸡市涉嫌驾考作弊罪首个案例。
1月13日上午,宝鸡交警支队陈仓车管所内,科目一理论考试正在进行,监考员在巡视中,发现12号考生有些紧张,便对其特别关注,考试结束后,在签字确认成绩时,民警发现12号考生苟某某笔下犹豫、神色慌张,便主动询问“是不是不会写字”,苟某某惊慌失措、拔腿就跑。15分钟后,当苟某某再次进入业务办理大厅时,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控制。
询问中,苟某某对其采用电子设备作弊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查,苟某某文化基础差,怕无法通过驾驶考试,便花费1万7仟元联系中介帮助“包过”,参加考试前,车管所外有专人接应,为其提供专用设备并在考试中提供答案。民警初步判断,该案属团伙作案,遂决定顺藤摸瓜,先行查获外围团伙。
迅速部署后,民警兵分两路,一路着便衣跟随出去接头的苟某某,另外两名驾车监控。苟某某刚出车管所大门,便被路边等候的团伙人员叫上一辆车后快速驶离,民警立即驾车追出200余米,将嫌疑车辆截停。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九十三条之规定,2名涉案考生当场被依法取消考试资格,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组织作弊的2名团伙成员被移交至陈仓分局车站派出所立案侦查,目前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
经查,苟某某与程某某文化基础差,便联系中介帮其通过考试,其手段就是安排考生携带具有发送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行作弊,考生一旦通过考试,需付6千至7千不等费用。
宝鸡交警郑重提醒
驾考的目的在于教授驾驶人安全文明出行知识,机动车驾驶员以作弊的方式侥幸通过考试,破坏考试规则,违背公平正义,更挑战了国家考试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驾考者本人未能掌握基本驾驶常识,是对自身安全的不负责任,更是对道路交通秩序和他人安全的巨大危害。
驾考学员要摒弃作弊通过考试的侥幸心理,诚信考试,切勿听信“中介”宣传,谨防上当受骗又违法,谨记公共安全涉及你我他,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确保安全守法,文明出行。
一切为了谋取不法利益而触碰法律边界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一旦发现驾考“中介”、“考托”等违法行为,请及时举报反映。电话:0917-6236032